学生学业预警与援助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强化对学生学业的过程管理,完善学生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学校、学生、家庭三结合教育的功能,根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业预警与援助工作意见》和《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高职、中专学生。
第三条 学业预警制度是指学校依据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针对学生在学习或生活中出现的不良情况,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预警和援助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教育手段和干预机制。
二、预警对象
第四条 学业预警的对象分类:一是学习困难学生,成绩突然下滑触及留降级或退学规定;二是违纪学生,因受到纪律处分影响正常学业学习或情绪波动比较大或再次处分可能被开除学籍等比较严重的后果;三是学生出现心理危机状态与倾向,无法正常完成学业。
三、预警分类
第五条 学业预警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等级,学业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每学期开学后4周内由学院学生学业预警与援助领导小组根据各系部学生学业情况建立相应的预警档案情况确定并发出预警通知书。
1.黄色预警
(1)上一学期有一门必修、限选课补考后仍不及格或第二学期没有公选课成绩的;
(2)学生在年级或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名次同比前一学期下降幅度较大;
(3)学生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课时数违反纪律处分规定;
(4)学生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5)学生突发性情绪波动显著、沉溺于网络或其它影响正常学习、生活情况。
2.橙色预警
(1)上一学期有二门必修、限选课补考后仍不及格或第三学期公选课学分少于6学分;
(2)学生受到记过处分;
(3)学生经专科医院或院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诊断评估,确定患严重心理问题、神经症或人格障碍,近期症状加重;
3.红色预警
(1)上一学期有三门必修、限选课补考后仍不及格或第四学期公选课学分少于8学分;
(2)学生受到留校察看记过处分或多次违反校规校纪触及退学规定;
(3)在校学习时间超过修业年限1年(含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仍未完成学业,触及退学规定;
(4)近期直接或间接显现有自杀倾向的同学;
(5)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严重抑郁症、恐惧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近期症状加重。
四、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与援助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与援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主管教学、学生工作副院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学生处处长
成员: 学生处副处长 心理咨询中心主任 各系部书记、副书记
各系部成立以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学生和教学工作的副书记、副主任为副组长及辅导员为成员的学业预警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学业预警工作,教务处、学生处负责检查督促。
五、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第七条 每学期开学4周内,各系部指定专人(教学秘书、学管科长和辅导员)依据专业培养计划对学生学业情况、违纪情况、心理障碍情况进行统计,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
第八条 各系部副书记组织辅导员向预警学生下达《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见附表1 )。
第九条 在向学生下达预警通知的同时,辅导员向学生家长寄发《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并留存邮寄证明,提醒家长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配合学院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对家长寄回的反馈材料,辅导员要及时整理,并建立相关档案备查。
第十条 对于红色预警学生,除向家长寄发《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外,相关学生辅导员应通过电话等途径,邀请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情况进行面谈,若家长来校不便则至少保证每学期两次以上的主动与家长电话联系,定期沟通学生各方面情况,共同为学生提供解决办法。与家长谈话记录需及时整理,记录确切的谈话内容、时间、地点、辅导员及证明人签名。
第十一条 各系部给每个预警学生建立预警管理档案,预警教育过程应留有书面记录并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见附件2)。同时定期对本学期发出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提高学习质量; 具体个案可根据需要适当变化预警形式。
六、预警学生的帮扶
第十二条 辅导员对预警学生应安排面谈并做好记录,以了解学习困难的具体原因。对于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所在系部应及时与任课教师联系,共同提出提高学生学习成效的方案,并做好有关辅导安排;对违纪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对于存在心理障碍、生理或其他问题的学生,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应就其实际情况提出帮扶意见,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第十三条 辅导员要在每学期期初向学生宣传教育《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的学籍管理办法和学生违纪处分有关条款,让学生了解相关规定及自己可能产生的后果。
七、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存根)
20 —20 学年第 学期: 第 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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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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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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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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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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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 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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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色预警 ○ 橙色预警 ○ 红色预警 |
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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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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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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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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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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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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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预警通知寄发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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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致家长)
20 —20 学年第 学期: 第 号
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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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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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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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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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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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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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的孩子目前在学业上出现了困难,具体情况为:○ 黄色预警; ○ 橙色预警; ○ 红色预警。具体情况为: 按照《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管理办法》,现给予学业预警。我们通过《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向您告知,希望您在了解有关情况后及时与子女联系,配合学校,共同督促、教育,弥补差距、迎头赶上。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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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回执)
20 —20 学年第 学期: 第 号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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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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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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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长 意 见 |
1、学生目前的情况家长已了解。 2、学院的联系办法家长已清楚。 3、家长的想法、建议与要求请另附纸 家长签名: |
注:回执请寄 邮编:157011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99号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收
附件2: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系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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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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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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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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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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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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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预警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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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家长记录及家长表态:
联系方式: 联系时间: 联系人签名: |
谈话记录:
谈话人签名: 学生签名:
证明人签名: |
学习计划:
学生签名: |
学院意见:
领导签名: |
注:谈话结束后本表复印三份,一份随预警通知书寄送学生家长,一份交各二级学院,一份交学生处,原件与学生学业
预警通知书(存根)一起存入学生学业预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