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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处室简介 |
招生就业指导处作为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按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组织、管理、协调、实施毕业生就业的各项工作,直接对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负责。职责如下:
1、制定全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工作日程安排,全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实施。
2、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咨询、服务工作。
3、加强对外联络,拓宽并构建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市场。
4、组织召开全校大、小型的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双选交流会。
5、汇总上报生源信息、就业建议计划、就业调整计划等有关工作。
6、指导检查和协调各系部就业工作,定期培训各系部就业工作人员,建立制度化。
7、积极开展就业调研工作,向学校反馈专业设置、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方案等方面的信息和建议。
8、负责处理毕业生就业的有关遗留问题。
9、负责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相关手续。
10、协助教务等相关部门组织全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工作。
11、了解、收集毕业生思想动态,并处理毕业生教育管理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12、负责日常接待,与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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